2024年10月15日15时32分许,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四大队接群众举报称:在沿榕高速塘沟隧道K311+170处,一辆小型轿车与货车发生碰撞,现场有人受伤。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一辆白色小型轿车和一辆货车停驶在隧道内,小型轿车将货车顶在道牙边,横停在行车道上,后方留下长长的刹车痕迹。 随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对涉事驾驶人进行询问,并调取事发路段视频监控。从视频中可以看见小型轿车司机在行驶过程中没有丝毫减速避让,径直撞上前方货车。 当民警询问小车司机原因时,小车司机杨某表示:自己进入塘沟隧道后,思绪有点飘忽,精神有点恍惚,径直撞向前方货车,并向前顶出20多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判定贵H****3号白色小型轿车驾驶人杨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