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25 17:01: @内蒙古高速公路三支队 乌拉山大队依托辖区收费站开展集中统一行动,上午10时许,执勤民警在西小召收费站对车辆进行检查时,突然发现一辆白色越野车犹豫不前,企图躲避检查,民警立即示意驾驶员接受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该车驾驶员支支吾吾辩解谎称自己走错路了,在此掉头,民警却发现该车驾驶员面色发红,神情复杂,眼神闪躲,有酒驾嫌疑。民警将车辆引导至安全区域,经呼气检测后显示其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4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违法行为,随后将其带至医院做了抽血检测,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会导致驾驶人的触觉能力、反应判断能力以及操作能力大幅降低,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以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关于醉酒驾驶之规定:驾驶人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拘役1-6个月并处罚金。内蒙古交警温馨提示:广大驾驶人为了自己的安全和家人的幸福,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珍爱生命,守法、平安出行! (通讯员 高速三支队乌拉山大队 柴佩 编辑:郝晓霞 审核:张瑞)
2023-08-03 15:59: 【夕阳西下高速交警绘出“暖心画”】2023年8月1日晚19时50分许, 乌拉山大队西小召中队民警正驾驶警车沿京藏高速巡逻。当巡逻至京藏方向774公里+600米处时,远远发现一辆小型汽车停在应急车道内,十分危险。巡逻民警见状,立刻将警车停放在来车后方,并卸下反光锥筒等做好防护后上前了解情况。经询问得知,原来驾驶人驾车行驶到此处时突然爆胎,给驾驶员惊出一身冷汗,还好当时路上车辆不多,处置措施得当,才未酿成事故,最后成功将车停在了应急车道内;但驾驶员表示自己不会更换轮胎。得知情况后,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停留较长时间,经翻找车上有千斤顶等更换轮胎工具,民警立即动手,帮忙搬下备胎,支起千斤顶,帮助驾驶员更换轮胎。经过近半小时的紧张忙碌,终于将轮胎换好。驾驶员及乘客对两位民警的无私帮助表示由衷的感谢。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夏季天气炎热,气温高,容易出现车辆行驶过程中胎压升高,出现突然爆胎的状况。在长途出车过程中,要及时检查胎压是否正常,轮毂是否温度过高,以免发生意外,甚至引发事故,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在高速上一旦发生事故或意外,一定要按照“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要求去做,尽可能将损失降到最低。(高速三支队乌拉山大队 通讯员:柴佩 编辑:郝晓霞 审核:张瑞)
2023-05-08 11:59: 【“走亲戚”途中车辆没电抛锚 高速交警迅速救援解心愁 】5月2日上午, 乌拉山大队西小召中队在辖区高速例行巡逻,当巡逻至京藏高速767公里处时,远远发现了惊险的一幕,一辆小型轿车停在行车道与应急车道之间,于是立即上前去了解情况,发现该车辆因没电抛锚故障,无法行驶。为避免发生事故,民警第一时间在事故现场后方做好预警,随后分工协作,一人在车辆后方指挥过往车辆避让,一人帮助司机将车牵引至西小召收费站,方便车辆到附近修车厂维修。民警临行前,驾驶员感动不已。内蒙古交警温馨提示:如果高速上车辆抛锚了,请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当车辆无法靠边时,一定要开启双闪,并在来车方向150米处放置三角警示牌,车上人员应迅速撤离至路边隔离栏外侧等安全区域内,并时刻
2023-03-05 17:43: 【要面子 不要安全 男子无证驾驶被查处】2月22日,内蒙古高速公路三支队乌拉山大队西小召中队执勤民警在西小召收费口对一辆辽L牌照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驾驶人王某在车内翻找半天也没拿出驾驶证,但他信誓旦旦地向民警表示自己有驾驶证。民警按其提供的身份信息查询,结果显示王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遂将王某及其车辆带回大队进一步核查。在大队,王某向民警承认了自己无证驾驶的事实。王某称自己碍于面子,对家人朋友一直隐瞒还没考取驾驶证的事实,当天他开车带着朋友去玩,被交警检查时,因当着朋友的面,不好意思承认自己无证驾驶,就一直说自己有证。民警对王某进行批评教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驾驶人王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内蒙古交警提示:无证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更是一大交通安全隐患。无证人员因其未经过正规学习和考试,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的驾驶技能和防御性驾驶经验,遇到突发情况不会正确应对,极易惊慌失措发生交通事故,给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通讯员:高速三支队乌拉山队 柴佩 编辑:郝晓霞 审核:张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