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1日15时20分许,谢某到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三大队报警称:3月11日12时10分许,其驾驶贵C****C号白色小型轿车行驶至银百高速1553Km+100m(下行)处,与道路中央隔离护栏发生剐蹭、车辆受损。 谢某:希望出具一份事故认定书,方便报保险,修理车辆。同时,谢某向民警提供了行车记录仪的视频。 经核查,12时10分许,谢某驾驶贵C****C号小型轿车行驶至银百高速公路1553Km+100m处时,车辆与中央隔离护栏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左侧车身受损。 经询问,近期,谢某患有重感冒,一直在吃感冒药。今日上午,吃完感冒药后,谢某驾车搭载3名乘客前往湄潭县西河镇。不料,开车途中出现“嗜睡”症状,导致车辆与中央隔离护栏发生碰撞。 针对此情况,民警对谢某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耐心的提醒其有些药服用之后,可能影响驾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认定驾驶人谢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关注微信公众号【cccgslk】,查路况更及时、更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