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一支队一大队民警查处一起疲劳驾驶违法行为】2024年3月17日上午,高速交警一支队一大队民警在阳曲镇收费站外广场开展重点违法查处行动。10时55分王某驾驶鲁H牌重型半挂车驶出阳曲镇收费站,民警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车司机疲劳驾驶记录显示超时驾驶,询问驾驶人时驾驶人含糊其辞,但一直声称其在行驶中停过车。随后民警利用中交云警平台调出该车行驶轨迹及停车记录,发现该车从3月16日22点从山东济南出发,于3月17日凌晨4时20分到达山西阳泉,期间停车一次,停靠时间2分30秒,该驾驶人连续行车超过4个小时,停车时长不足20分钟,已严重疲劳驾驶。在事实面前,该驾驶人终于承认其疲劳驾驶这一违法行为。随后,民警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教育批评,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依法对驾驶人王某做出罚款200记3分的处罚。疲劳驾驶危害性: 驾驶人疲劳时判断能力下降、反应迟钝和操作失误增加。驾驶人处于轻微疲劳时,会出现换档不及时、不准确;驾驶人处于中度疲劳时,操作动作呆滞,有时甚至会忘记操作;驾驶人处于重度疲劳时,往往会下意识操作或出现短时间睡眠现象,严重时会失去对车辆的控制能力。 驾驶人疲劳时,会出现视线模糊、腰酸背疼、动作呆板、手脚发胀或有精力不集中、反应迟钝、思考不周全、精神涣散、焦虑、急躁等现象。如果仍勉强驾驶车辆,则可能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交警提示】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最好在1个半小时到2小时到就近的服务区休息一下;若感觉有点疲倦或有睡意时不要在继续驾驶,最好立即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