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依法处以2000元罚款 “一个敢坐一个敢开” 2023年3月27日10时50分,高速公路二支队天骄大队扎赉特中队民警在扎赉特收费站执勤时,发现号为蒙G97***的轿车驾驶人神情紧张、眼神躲闪。当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时,其声称驾驶证忘带了,身份证号也记不住。随后,民警进行进一步核实,确认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事实,在证据面前驾驶人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 驾驶人称自己和闺蜜从通辽市扎鲁特旗前往黑龙江齐齐哈尔市泰来县江桥镇,抱着侥幸心理无证驾驶。民警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告知驾驶员无证驾驶,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对高速公路的行车秩序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驾驶人也表示为了自己及他人的安全,以后再也不敢无证驾驶上路了。 最后,执勤民警依法对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以案说法: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关注微信公众号【cccgslk】,查路况更及时、更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