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行动|不负春光?男子无证驾车春游踏青被查!】春暖花开,群众自驾出行旅游踏青活动增多。但驾驶车辆出行一定要确保驾驶资格、车辆安全性能符合法律规定,安全文明出行。就在近日,一名男子在驾驶证已被吊销的情况下仍侥幸驾车带着家人旅游踏青被查,不仅影响了出行计划和心情,也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不小的隐患。2024年4月6日上午10时10分许,在S45天黎高速盂县东收费站入口,六支队十一大队民警在对一辆白色轿车驾驶人例行检查时,该男子无法提供自己的驾驶资格证明。经查,该男子驾驶证在2021年10月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阳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吊销驾驶证。该男子在明知自己驾驶证已被吊销的情况下仍然抱着侥幸心理驾驶机动车,觉着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且车流量大,应该不会被查,于是载着老婆和孩子去就近的动物园踏青游园,结果不仅被处罚,自己的“计划”也泡汤了。最后,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对驾驶人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