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接孩子放学?需要“上课”的是这位家长】 11月22日,兴安盟突泉县辖区迎来大范围降雪天气,由于降雪,路面结冰湿滑,极易导致交通事故。为保证道路交通安全,兴安盟突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立即启动雪天应急预案,采取多项措施,降事故保安全。然而在这种恶劣天气和路况下竟然还有人敢酒后驾车。11月23日16时55分许,一辆车牌号为蒙FSR***的小型轿行驶至六户中学校门口时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当车窗打开的一瞬间,一股酒味扑面而来, 执勤民警立即对驾驶人郑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据驾驶人郑某某交代,刚跟几位朋友在一饭店吃饭时喝了几瓶啤酒,以为雪天交警不会查酒驾,所以才抱着侥幸心理来接孩子放学回家,没想到“自投罗网”直接被查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内蒙古实施办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郑某某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交警提示】雪天行车已经危险重重,雪天酒驾更是在“鬼门关”前疯狂试探。一旦发生事故,将追悔莫及。广大驾驶员一定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对自己,对家人,同时也是对社会负责。生命只有一次,且行且珍惜!(通讯员:兴安盟突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王婷 编辑:郝晓霞 审核:张瑞)(关注微信公众号【cccgslk】,查路况更及时、更准确!)